2020年10月20日,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办公室发布了《关于健全污染源自动监控体系有关工作的通知》〔2020〕-609号文件,《通知》对门禁、视频等设备的相关技术做出了明确要求:
1)开展门禁、视频、参数监控联网工作,推进重点排污单位在监测站房安装门禁系统、在站房和排放口安装视频监控系统,并与省市生态环境部门联网;做到实时记录设备工作参数、运行情况,实现所有操作全程留痕记录。
2)将门禁监控、视频监控、参数监控纳入污染源自动监控设备安装、验收、监管体系。
3)明确门禁一体机与现场数采仪联机,远程通过数采仪控制门禁开关;门禁与视频实现联动;视频数据存储在现场的硬盘录像机中,至少保留6个月;硬盘录像机通过有线网络与生态环境部门监控平台联网等。
4)开展自动监控设备运维平台化管理工作,对全省运维单位和运维人员进行统一登记备案,对运维过程进行平台化管理,通过“运维管理系统APP”的应用,达到运维电子化,达到全过程监管,达到全程留痕记录。
德润厚天污染源自动监控系统是以数据采集传输仪为核心,搭载视频监控系统以及门禁系统,与水质自动采样器、水质(烟气)监测设备对接,实时向监控平台上报监测数据、仪器参数及仪表状态等信息。对门禁记录、视频监控等数据进行可视化、场景化的展示分析,并具备平台远程控制功能。符合河北省〔2020〕- 609号文件的相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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