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随时对焊接材料库进行盘点。经常检查库房内设备的使用情况,以保证其正常运行;随时检查焊条的贮存质量情况,以防变质。发现受潮、污损和存放期两年以上的焊条须经焊接责任人确定检验项目进行复验,并符合相关要求时方可发放,否则不准发放。发现过期或质量有问题的焊接材料经焊接工程师检查并认可后可用于非承压、非受重力部件。
2、按“材料入库单”填写物资到货记录和进货检验记录,有复检要求的填写“理化试验委托单”,委托有关单位复检,对合格入库的焊接材料及时建立“材料台帐”。
3、入库焊接材料应分层摆放在距地面300mm以上的架位上,与墙壁保持300mm以上距离,以保证空气流通。
4、入库焊接材料应按不同的型号、规格、批号分类摆放整齐,并按质量证明书内容进行标识。严禁将不同型号、规格、批号的焊接材料混放在一起。
5、管理员应保持库房的环境卫生、保持干燥且通风良好,温度控制在5℃以上,湿度保持在60%以下,每天早晚如实填写“温湿度记录表”。对于具体的控制温度、湿度范围可根据当地特检院要求进行。
6、焊接材料库管理员根据生产计划要求定期了解一级库焊接材料库存量,并向焊接工程师反应情况,由焊接工程师提出采购要求。
7、焊接材料二级库从一级库取焊接材料时,原则上按生产所需的数量和焊接工艺规定的定额,领取车间当天所需用量,管理员发料时对同品种、同规格的焊接材料应遵循“先进先发”的原则。发料后在收发卡上登记领料单号、领料日期、发放数量、型号及规格等。
8、除焊接材料库管理员外,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一级库取用焊接材料,并且一级库的焊接材料需经二级库按规章制度处理才能进入车间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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