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资国企使命责任更加重大。国务院国资委召开地方国资委负责人会议暨地方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会议,强调要努力推动国资国企高质量发展迈上新台阶,国有经济布局实现新优化,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取得新突破,国资监管效能得到新提升,党的领导党的建设得到新加强。
“十三五”时期,我国国资国企发展质量明显提高,到“十三五”末,全国国资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和所有者权益分别为218.3万亿元和71.9万亿元,较“十二五”末分别增长82.1%、80.3%,营业收入、利润总额年均增长分别为7.4%、10.7%;国资国企改革取得重大突破,服务国家战略、支撑地方发展示范带动作用充分发挥。
“十四五”时期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一个百年奋斗目标之后,乘势而上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一个五年,我国进入新发展阶段,国资国企使命责任更加重大。会议强调,各级国资委和广大国有企业要立足“两个大局”、心怀“国之大者”,坚决贯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和国有企业这一新部署,坚决扛起发挥国有经济战略支撑作用这一新使命,坚决落实加快建设世界一流企业这一新要求;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国资国企工作的重要部署,在大力实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上下更大功夫,在加快推进国有经济布局优化和结构调整上取得明显成效,在深入推动企业党的建设与生产经营深度融合上不断创新拓展;牢牢把握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国资国企工作的厚望重托,推动国有企业把更多资源放在落实国家战略、做好主业实业、加强科技创新上来,坚定不移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在加快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推进我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中担负起更大责任。
会议要求,全国各地国资委作为本地国企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增强紧迫感责任感,聚焦抓好国企改革三年行动,坚定不移推动各项改革任务落实落地,要立足真抓实干压实责任,按照“可衡量、可考核、可检验、要办事”要求,加快各地方案印发实施,推动改革责任全面压实,实行责任人制度,聚焦改革重点全力突破,做到稽查考核全面跟进,有力有效推进三年行动;立足“两个一以贯之”,突出抓好党的领导融入公司治理、董事会建设、公司制改革,加快完善中国特色现代企业制度;立足优势互补协同发展,积极稳妥深化混合所有制改革,始终把握推进混改正确方向,着力优化混改企业股权结构,通过混改深度转换经营机制,切实加强混改企业党的建设;立足充分激发动力活力,健全完善企业选人用人机制,不断激发员工干事创业动力,加快形成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的长效机制,加快健全市场化经营机制;立足管资本为主,把握好持续推动国资监管机构职能转变的基本要求,深化国有资本投资、运营公司改革,加快推进经营性国有资产集中统一监管,不断完善国资监管体制;立足基层探索创新,推动“双百行动”“科改示范行动”“区域性综改试验”提速、提质、提效,不断激发基层改革创新动力;立足发挥好领导小组办公室作用,建立健全年度任务对表、协同联动、地方与各部门间协调沟通和定期督办、改革典型总结推广等工作机制,更好推动国企改革落地见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