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0年肥东县专利补助申报工作目前已经结束,这是在3月份开展的。2021年申报时间临近,可以开始准备了!下面介绍一下肥东县专利资助及贯标奖励具体政策
肥东县专利资助及贯标奖励政策如下:
肥东县专利资助政策联系187 /5515 /0066
(一)政策第29条: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验收通过的省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当年验收通过的市级专利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
1.对首次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和优势企业、当年获得国家知识产权贯标认证的企业,给予2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当年验收通过的省级知识产权贯标企业,给予10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肥东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营业执照副本、诚信承诺申明,其他相关批准文件原件、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对当年列入市级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当年验收通过的市级专利贯标试点企业,分别给予10万元、6万元一次性奖励。
申报材料:《肥东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信承诺申明、新列入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批文、验收合格证书或文件、当年市级贯标试点企业备案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二)政策第30条:
对单位和个人获得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授权的,分别给予每件5000元、1000元、500元奖励;
对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且缴满4年(不含授权当年)年费的单位或个人,分别给予5万元、10万元奖励;
对当年代理我县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每件奖励1000元,年代理数量达50件以上的,再给予5万元一次性奖励。
1.专利定额资助及代理机构奖励申报条件
(1)本条款专利政策兑现,要求专利申请地为本县区域内;
肥东县专利资助及贯标奖励申报基本要求
1.申报单位须在本县区域内注册,主体税种在本县缴纳,且统计关系在本县,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以及户籍或身份证地址属于本县的社会个人。
2.申报材料一式2份,提供复印件,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原件现场备查;申请表电子版、专利授权证书的原件扫描或者拍照以PDF格式上传发至电子邮箱。
申报材料须完整清晰,文件、、支付凭证等材料复印件需信息完整清晰,不得有覆盖阴影。
(2)获专利授权的以专利证书为准;
(3)缴纳年费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收费凭证为准。
2.申报材料
(1)专利定额奖励申报材料:《肥东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信承诺申明、《定额奖励专利明细表》、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营业执照副本(个人需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2)当年获得发明专利授权5件、10件奖励申报材料:《肥东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信承诺申明、《发明专利奖励一览表》、发明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和国家知识产权局开具的年费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含授权当年缴满5年年费)(原件审核后退回)、营业执照副本(个人需提供身份证)。
(3)对当年代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的专利代理机构奖励申报材料:《肥东县促进自主创新政策奖励申请表》、《代理发明专利一览表》、《涉企系统项目基础信息表》、诚信承诺申明、营业执照副本、专利代理机构注册证、专利授权证书(含扉页)复印件(原件审核后退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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