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补贴对象:
在疫情防控期间保持正常生产、积极采取措施稳定职工队伍的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企业和受疫情影响较大、面临暂时性生产经营困难且恢复有望、坚持不裁员或少裁员的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重点企业。
申报条件:
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需同时满足:
1、春节期间连续生产或2月底前复工复产的企业;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参保人数不少于50人;
3、企业2020年1—9月裁员率不超过5.5%;
4、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失信等行为。
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企业需要同时满足:
1、2020年至少1个季度亏损;
2、2020年1—9月平均(每月)参保人数不少于50人;
3、企业2020年1—9月份裁员率不超过5.5%;
4、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5、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符合国家、省、市产业政策和环保法律法规,不存在恶意拖欠工资、失信等行为。
已获得补贴的企业本次不再受理。
申报补贴:
按照2020年1—9月平均参保人数,每人2000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稳定就业补贴,最高不超过50万元。
申报材料:
制造业、战略新兴产业企业提供:
纸质材料:《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工复产证明、工会组织盖章确认的稳岗措施、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征信报告。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
电子材料:《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直接发送电子件(不需要盖章)至邮箱,名称格式“单位名称-申请表”“单位名称-汇总表”。
商贸流通业、交通运输业企业提供:
纸质材料:《申请表》(附件1)、营业执照复印件、工会组织盖章确认的稳岗措施、登录“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打印征信报告。一式一份,双面打印,胶装。
电子材料:《申请表》(附件1)、《汇总表》(附件2)。直接发送电子件(不需要盖章)至邮箱,名称格式“单位名称-申请表”“单位名称-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