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通知,2020年度合肥市人工智能场景应用示范项目申报开始啦!!。以下附详细要求清单:
一、基本要求
1.充分发挥我市在智能语音、机器人等领域的优势,加快人工智能与经济社会深度融合,围绕智能制造、教育、医疗、大健康、公共安全、家居、汽车、无人系统、环境、交通、商业、社会治理、特色区域等领域,在我市开展的人工智能行业示范应用场景标杆项目。
2.申报单位在我市注册经营并依法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健全制度、实行独立核算的人工智能类企事业单位、行业组织以及专业公共服务机构。从事政策措施重点支持的产业领域;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无违法及不诚信行为;享受本政策的企业应承诺注册及办公地址10年内不迁离我市、不改变在我市的纳税义务、不减少注册资本。
(一)申报人工智能示范项目(政策条款1)需满足以下条件:
1.应用场景项目在2019年4月18日-2020年12月31日内建成并应用。
2.应用场景位于合肥市境内,项目及场景示范效果明显,有推广价值,解决方案具有先进性、创新性。
3.项目预期成果应产生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应用单位创新能力大幅提升,管理成本明显下降,标志性技术成果达到国内或省内先进水平。
(二)申报示范项目奖励资金(政策条款2)的除满足以上条件外,还需满足以下条件:
示范项目投资主体(非政府投资项目)购置人工智能企业技术、产品及服务等且购置金额超过300万元以上。
二、其他要求
1.示范项目由项目实施单位(技术、产品及服务提供方)联合投资主体(场景应用方)共同申报,实施单位与投资主体可以为同一单位。每个应用领域申报单位申报的人工智能应用示范项目不超过1个。
2.按照属地申报的原则,各县(市)区、开发区科技局积极组织辖区内企业申报,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完整性认真审核把关。
3.各申报单位将相关证明材料装订成册,加盖申报单位公章于12月24日(星期四)前报送至所在县区科技局。
4.申请材料统一用A4纸打印,左侧装订,不得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相关证明材料需依序装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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