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文: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出口商应进口商要求而提供的、由公证机构或政府或出口商出具的证明货物原产地或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证书是贸易关系人交接货物、结算货款、索赔理赔、进口国通关验收、征收关税在有效凭证,它还是出口国享受配额待遇、进口国对不同出口国实行不同贸易政策的凭证。[原证由中国贸促会或商检局出证,是一种国外进口清关用的原产国优惠证明书.]证书是用以证明有关出口货物 和制造地的一种证明文件,是货物在国际贸易行为中的“原籍”证书。在特定情况下进口国据此对进口货物给予不同的关税待遇。在国际贸易中,产证应用非常普遍,世界各国根据各自的对外贸易政策,普遍实行进口贸易管制,对进口商品实施差别关税和数量限制,并由海关执行统计。进口国要求出口国出具货物的证书证明,已成为国际惯例。因此,证书是进行国际贸易的一项重要证明文件。
普惠制证书FORM A:全称:GENERALIZED SYSTEM OF PREFERENCES CERTIFICATE OF ORIGIN,是具有法律效力的我国出口产品在给惠国享受在惠国税率基础上进一步减免进口关税的官方凭证。目前给予我国普惠制待遇的国家共40个:欧盟28国(比利时、丹麦、英国、德国、法国、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希腊、葡萄牙、西班牙、奥地利、芬兰、瑞典、波兰、捷克、斯洛伐克、拉脱维亚、爱沙尼亚、立陶宛、匈牙利、马耳他、塞浦路斯、斯洛文尼亚、保加利亚、罗马尼亚、克罗地亚)、挪威、瑞士、新西兰、列支敦士登、土耳其、俄罗斯、白俄罗斯、乌克兰、哈萨克斯坦、日本、加拿大和澳大利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