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肥东县的政策如虾经市级认定的大数据企业,从事数据采集、加工处理、交易等数据资源服务,年度数据资源服务收入总额达2000万元、1亿元的,在其获得市奖补政策的基础上,分别给予5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配套奖补
综上可观,奖补力度还是比较大的,也比较诱人,那么关于合肥市肥东县大数据企业认定的条件有哪些呢?
(一)凡符合本条所述申报的企业,均可申报并认定为“合肥市大数据企业”。
1.在合肥市注册纳税,有固定经营场所,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2.主营业务属于:互联网和相关服务(参考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64大类)、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参考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65大类)、与大数据相关的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参考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39大类)、与大数据相关的仪器仪表制造业(参考统计局GB/T 4754-2017《国民经济行业分类》中40大类)、其他大数据相关业务(详见附件3)。
3.企业近一个会计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占企业总收入的50%以上。
(二)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企业不得申请“合肥市大数据企业”。
1.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的。
条件大致如上,除此之外您需要准备的有:
1、合肥市大数据企业认定申请书;
2、拟认定大数据企业注册登记表 ;
3、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情况表;
4、拟认定大数据企业主要产品汇总表;
5、企业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不动产权证或房屋租赁合同复印件;
7、加盖税务局业务受理章的近一个会计年度的企业增值税纳税表和企业所得税纳税申请表(正本需提交原件);
8、《认定办法》第八条中主营业务在(1)至(4)范围内企业提交近一个会计年度大数据产品(服务)收入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正本需提交原件,专项审计报告需有详细明细表,其中包含相对应的销售合同名称、合同的金额和日期等),并附企业年度报表复印件;
9、《认定办法》第八条中主营业务为(5)类企业提交近一个会计年度审计报告、大数据技术服务采购合同,或近一个会计年度大数据技术研究开发费用专项审计或鉴证报告及研究开发活动说明材料(正本需提供原件,专项审计报告要求同上);
10、知识产权等证明材料提供证书复印件即可,同时要求所提供的知识产权是在本次申报前两年内新获得的,或是在近两年项目中进行应用的;
11、中介机构证明材料书(对照《工作指引》中“中介机构资质条件”提供,中介机构证明材料中关于员工人数相关证明提供社保证明即可);
12、办法要求的其他材料。
关于该项目的其他情况,可随时咨询卧涛了解,如果有其他方面项目申报问题也可咨询卧涛,卧涛为企业提供项目申报、知识产权等规划的一站式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