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简介: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主要参照UL94-2006、IEC 60695-11-4 、IEC 60695-11-3 GB4943-2001、GB/T5169-2008、IEC60950,系列等标准采用规定尺寸的本生灯 (Bunsen burner) 和特定燃气源 ( 甲烷或丙烷 ) ,按一定的火焰高度和一定的施焰角度对呈水平或垂直状态的试品定时施燃若干次,以试品点燃、灼热燃烧的持续时间和燃烧长度等来评定其可燃性及着火危险性。
水平垂直燃烧试验仪主要针对 V-0 、 V-1 、 V-2 、 HB 、 5V 级材料的可燃性进行定级评定。适用于照明设备、低压电器、家用电器、机床电器、电机、电动工具、电子仪器、电工仪表、电气连接件和辅件等电工电子产品及其组件部件的研究、生产和质检部门,也适用于绝缘材料、工程塑料或其它固体可燃材料行业。
* 温度测试范围:0~1000℃
* 测温热电偶:K型Φ0.5mm 精度±0.05%。
* 自动:自动点火。
* 试验过程:试验程序手动控制,独立抽风
* 参照标准:UL 94-2006、IEC 60695-11-3、IEC 60695-11-4、GB/T5169.15、16、17、22-2008
* 工作室体积:大于0.75立方
* 操作高效性:试验控制过程实现一键式操作,试验快捷高效。
* 控制:采用单片机微电脑触摸屏+按键双控制系统,高精度的温度表独立式的电控系统,抗干扰能力强。
*设备具有远程监控功能,实现试验效果适时观测
技术参数:
1、 燃烧器:内径Φ9.5mm ± 0.3mm本生灯一台
2、 试验倾角:0°、20°、45°手动切换
3、 火焰高度:20mm ± 2mm 到180mm±10mm可调
4、 施焰时间: 0-999.9s±0.1s可调
5、 余焰时间: 0-999.9s±0.1s,自动记录,线控暂停
6、 余灼时间: 0-999.9s±0.1s,自动记录,线控暂停
7、 燃烧气体: 98% 甲烷气或98% 丙烷气( 一般情况可采用液化石油气代替 )
8、 流量压力:带双流量表及压力表(燃气及空气)
9、 温度测试范围:0~1000℃
10、火焰温度要求:从100℃±5℃升到700℃±3℃的时间在44±2秒及54秒±2秒之内
11、测温热电偶:K型Φ0.5mm 精度±0.05%。
12、试验过程:试验程序手动控制,独立抽风
13、参照标准:UL 94-2006、IEC 60695-11-3、IEC 60695-11-4、GB/T5169.15、16、17、22-2008
14、工作室体积:大于0.75立方(可定制其他尺寸)
15、设备外尺寸:1200mm宽×700mm深×1400mm高
16、控制:采用单片机微电脑触摸屏+按键双控制系统,高精度的温度表独立式的电控系统,抗干扰能力强。
17、操作高效性:试验控制过程实现一键式操作,试验快捷高效。
18、试验标准集成化:根据实际试验流程编写试验程序
19、自动:自动点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