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说明书
产品名称:一次性使用气流雾化器
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编号: 豫食药监械生产许20160094号
型号:面罩式、咬嘴式、综合式;
规格:大号 、中号 、小号、
结构组成:
面罩式雾化器由雾化面罩、雾化杯、连接管、通用接头组成;
咬嘴式雾化器由咬嘴、雾化杯(上盖和杯子组成)、连接管、通用接头组成;
综合式雾化器由雾化面罩、咬嘴、雾化杯、连接管、连接通用接头组成。其中雾化面罩上可选配鼻卡和松紧带。
适用范围:用于液态药物进行雾化,并通过患者吸入,起到预期的治疗效果。
产品特点:
1、 面罩羽状边缘设计,确保患者的舒适性。
2、 吸入方式有咬嘴式和面罩式供临床选择,使用更方便。
3、 进气角度直接面向口鼻,更便于吸入。
4、 面罩连接的旋转连接接头可任意旋转至适宜位置,确保患者舒适度。
5、 雾化杯外形简约,杯体手柄设计合理,握持方便。
6、 药液高效雾化,雾化颗粒直径5微米以下,雾化颗粒均匀,直达肺部末梢,疗效更佳。
7、 面罩透气孔设计可避免二氧化碳重复吸入,节省药物,提高药物沉积率。
注意事项:
1.本品属一次性用品,包装破损,严禁使用,用后销毁。
2.本品经环氧乙烷灭菌,无菌有效期两年。
3.产品使用过程中应注意气管或肺部反流误吸。
4.使用前检查是否漏气,如有漏气禁止使用。
运输条件:运输时要防止重压、雨淋、日晒,装卸时应小心轻放。
贮存条件:本品应贮存在相对湿度不超过80%,阴凉、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内。
【生产地址】:长垣县满村工业区
【售后服务单位】: 河南亚太医疗用品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16650280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