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款的规定,专利权期限如下:
1、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
2、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
3、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专利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
法律依据
《专利法》第四十二条款
发明专利权的期限为二十年,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期限为十年,外观设计专利权的期限为十五年,均自申请日起计算。
第四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
(一)没有按照规定缴纳年费的;
(二)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
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的,由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