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宁数字化车间,济宁数字化车间申报方向,数字化车间的申报条件
数字化车间
一、申报方向
(一)数字化车间。企业以生产对象所要求的工艺和设备为基础,以信息技术、自动化、测控技术等为手段,用数据连接车间不同单元,对生产运行过程进行规划、管理、诊断和优化的实施单元。数字化车间应具有多个数字化智能化应用场景,应用场景是面向企业研发设计、生产制造、经营管理等全过程单个或多个环节,通过5G、工业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先进制造技术深度融合,实现具备特定功能和实际价值的应用。
(二)智能工厂。企业综合运用信息技术、网络技术、智能装备等先进技术手段,实现研发、设计、工艺、生产、检测、物流、销售、服务等环节的集成优化和智能管理决策,具备“设备互联、数据互享、系统互通、业态互融”特征,实现生产效率提高、质量效益提升、资源消耗减少、运营成本降低、环境生态友好的新型工厂。智能工厂应实现多个数字化车间的统一管理和协同生产,带动企业实现制造技术突破、工艺创新、应用场景集成和业务流程再造。
二、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正常经营,具有健全的管理机构和制度,状况良好,信用良好且无违法记录的制造业企业。
(二)企业主导产品(技术)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行业政策导向。
(三)企业具有良好的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智能制造基础,已制定数字化、智能化发展规划等,建立工作推进机制,并有具体推进措施。
(四)申报的数字化车间、智能工厂应已经建成并投入使用,数字化车间满足《数字化车间评定标准》,智能工厂满足《智能工厂评定标准》
(五)智能制造实践取得技术突破,鼓励使用安全可控的关键技术装备和工业软件。
(六)通过智能制造实践带动企业研发、制造、管理、服务等各环节智能化水平提高,实践模式具有可复制性、易推广性,具有示范带动作用。
(七)近3年企业未发生过生产安全、质量和环境污染事故,无偷税漏税、失信惩戒和不良信用记录等其他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