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州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贯彻实施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的意见》(建人〔2012〕19号)、《关于做好住房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职业标准实施工作的通知》(建人专函〔2013〕36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17年度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现场专业人员岗位统一考核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组织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负责协调、指导和监督全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领域专业人员岗位考核评价工作,各市州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地区的考核管理和考务组织工作。全省建设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考核的具体工作由湖南省建设干部学校组织实施,考务服务工作由湖南省建设人力资源协会承担。
二、报考条件
1.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年以上,非土建类专业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2.土建类专业专科及以上学历应届毕业生,在建筑施工企业相关岗位见习(实习)合格的,可以报名参加考核(考核合格者,发见习资格证,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岗位工作满1年且无不良行为记录,再核发相应岗位培训考核合格证书);
3.土建类专业中专、中职学历,在岗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2年以上;
4.在建筑施工企业从事相关建筑施工现场专业技术管理工作10年以上,且年龄在30岁以上。
三、考核岗位
根据全国统一职业标准,2017年全省设置的考核岗位为:土建施工员、市政工程施工员、设备安装施工员、土建质量员、市政工程质量员、设备安装质量员、安全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资料员、劳务员。
联系人 张老师 15575992559 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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