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和国家以及住建部关于建筑业改革与转型的基本思路—山东尚诚监理
一、继续推行工程建设项目全过程管理
1、国务院办公厅发【2017】19号文《关于促进建筑业持续健康发展的意见》指出: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投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招投标代理、造价等企业采取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工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制定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政府投资工程应带头推行全过程工程咨询,鼓励非政府投资工程委托全过程咨询服务。
2、住建部建市【2017】98号文《建筑业发展“十三五”规划》指出:“改革工程咨询服务委托方式,研究制定咨询服务技术标准和合同范本,引导有能力的企业开展项目投资咨询、工程勘察设计、施工招标咨询、施工指导监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管理等覆盖工程全生命周期的一体化项目管理咨询服务,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
3、住建部发布了建市【2017】145号《关于促进工程监理行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意见》,提出“鼓励大型监理企业采取跨行业、跨地域的联合经营、并购重组等方式发展全过程咨询,培育一批具有国际水平的全过程工程咨询企业。”、“各地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结合本地区实际,积极开展培育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动监理服务主体多元化。”
二、广泛采用工程总承包项目管理模式
中共中央国务院、国务院办公厅及住房城乡建设部自2016年至2017年连续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总承包发展的若干意见》等文件,均提出:“深化建设项目组织实施方式改革,推广工程总承包制,”“加快推行工程总承包”,“政府投资项目应当积极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和“优先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等指示精神。建设部自上世纪九十年代中期就开始大力推广EPC工程总承包模式在中国的使用,最初效果并不明显,进入本世纪,随着投资主体多元化的产生与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一些工业与基础设施项目开始较为广泛地出现了采用工程总承包模式的需求,近四、五年则日益扩大到包括房屋建筑的其他建设领域。
此思路借鉴了国际工程界近期日益广泛采用工程总承包(EPC和p&D+B)模式的趋向。但需要说明的是:国内目前进行的工程总承包存在大量的“假EPC”,而FIDIC文件规定工程总承包模式也是有其“不适用情况”的,我们追求的应是国际工程界个各类管理模式在中国都可以得到正确的运用。
三、试点推动建筑师负责制(建筑师可扩展至工艺师)
部建设市场建管司2017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在民用建筑工程中推进建筑师负责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提出:“推进建筑师负责制,充分发挥建筑师主导作用,鼓励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服务,”“推进民用建筑工程全寿命周期设计咨询管理服务,从设计阶段开始,由建筑师负责统筹协调各专业设计、咨询机构及设备供应商的设计咨询管理服务,在此基础上逐步向规划、策划、施工、运维、改造、拆除等方面拓展建筑师服务内容,发展民用建筑工程全过程建筑师负责制。”“鼓励建筑师参与项目管理培训,增加项目管理实践,全面提升项目管理能力,提高市场对建筑师负责制的认可度。”
此项改革任务是政府整体思路中最为困难的一项任务,原因包括:1、我国设计企业的设计收费远改于项目管理收费,而项目管理取费则偏低,设计单位缺少利益驱动;2、再有国内从未采用过D+M管理模式,造成设计单位普遍缺少此方面的实践,没有相关管理能力和经验的积累。
由于设计和管理合一可以减少总体的智力投入,只要解决了上述能力和经验积累的问题,其市场可行性还是较为现实的。
四、借鉴国际经验以及与国际项目管理接轨仍是改革的必经之路
1、需要冷静看待我国的建筑业管理现状
我国自上世纪八十年代就开始进行建筑业的管理改革,在建立建筑业投资与建设管理的基本制度、即采用国际通行的惯例性文件方面取得了成功,但在引入国际工程界具体做法方面却走了不少弯路:
①如最初设想引入的“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及工程管理顾问制度,偏差为“建设监理制”,2003年住建部就发布了“培育和扶植工程项目管理企业的指导意见,十五年过去了,除个别企业实现了向全过程管理企业的转型外,绝大多数咨询企业除更改了名字为“工程项目管理公司”外,实质能力并无改变。
②再如工程总承包方式的推行,除工业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尚较为规范外,在没有清断正确的国家规范指引,在其他领域的推行误区极多,大量号称买用了工程总示包模式的项目大规模失控,成了假"EPC、“伪EPC”。
③在工程项目实施建筑师负责制更是基本停倒在设想与纸面上,试点都尚未能进行。
所以我们近十年来虽进行了不少举世瞩目的“大国重器”工程,但很多也是在付出了本可避免的工期、造价、质量、生命的额外代价才完成的。
2、我国改革开放以来对国际工程管理体系与惯例的借鉴
①建设行业四项基本制度的建立:四项基本制度即项项目法人责任制、合同制、招投标制与建设监理制,大致起始于1980年代前半期。当时中国尚处于全面的计划经济时期,对单一由国家提供建设资金的工程建设项目, 实行的是计划分配勘察设计施工任务,按国家统一制定的概预算定额价格来结算投资,但因发生了中国对世界银行贷款的需求,就要建立并实行上述基本制度,以符合多边援助银行的基本规则,非此无法获得世行的贷款。至今这四项制度仍是我国建设行业法律法规体系的基本支柱。
②从1980年代开始,中国在工程投资与建设领域成功借鉴了一些重要的国际规范体系及相应的规范的惯例性文件,其中最为重要并影响至今的主要是联合国工业发展组织(UNIDO)可行性研究报编制指南/手册与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FIDIC) 全套工程合同体系的引入。
两个成熟体系及文件的借鉴大致起始于同一时期。这类借鉴基本都是成功的,其中前者用于项目前期(即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获得投资人决策层批复前的项目前期),而后者用于此后的项目建造/建筑期。
3、建筑业改革与转型的思路就是继续与国际工程管理惯例的接轨从前述三个建设领域改革或转型的方向我们可以看到三个等式:
①工程项目全过程管理=国际工程投资与管理界的由顾问单位承担工程项目的全过程管理,即采用FIDIC规范合同文本中的“施工合同条件(红皮书),井由FIDIC工程师担任建造期中的核心管理者。
②工程总承包模式=采用FIDIC99年合同族系中的“工程设计+采购+建造条件/EPC”规范合同文本(银皮书) 。
③建筑师负责制=是国际工程常用的D+M (设计+管理)管理模式,由承担项目全部设计的建筑师同时担任FIDIC工程师,在承担了设计工作外也同时承担项目建造的管理工作。一般可采用FIDIC“客户与咨询工程师的服务合同”(白皮书)。
这三个等式的左侧是我们目前改革转型的方向,右侧则无例外的是国工程界的标准管理模式与规范的惯例性文件, 所以我们可以说建筑业改革路就是继续与国际工程管理惯例的全面深入地接轨。因而我们今天的培训要以对国际工程管理理论与行业惯例的讲授为准也就不足为奇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