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4条规定, 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对其商品或者服务需要取得商标专用权的,应当向商标局申请商标注册。
可见,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是可以注册商标的,立法本意是保护这部分人对于商标权的真实需求(区分上商品和服务来源),为了避免仅以占有商标资源为目的的注册,商标局又规定了自然人申请注册商标的以下条件:
主体资格证明文件(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其他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自然人)有《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的自然人才可以申请注册商标。自然人可以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负责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不论以个体户字号提出申请,还是以负责人名义提出申请,在后续的程序中都可以算做是自然人申请的商标。如果几年后个体户注销了,原来的负责人也可以作为合格的权利人参与到商标确权和维权的各个程序中。当然,个体经营的不都是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完整流程:
商标查询→申请文件准备→提交申请→缴纳商标注册费用→商标形式审查→下发商标受理通知书→商标实质审查→商标公告→颁发商标证书。
商标注册申请手续: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文件:
(一)《商标注册申请书》
1.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向商标局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1份。
2. 《商标注册申请书》可以以纸质方式或者数据电文方式提出。
3. 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在申请书的指定位置加盖公章;申请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申请人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在指定位置签字确认。
4. 台湾地区申请人办理商标注册申请并要求台湾地区优先权时,应当适用台湾地区申请人专用的《商标注册申请书》。
5. 《商标注册申请书》填写要求详见《商标注册申请书》所附填写说明。(二)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
1. 申请人为国内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使用标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身份证明文件,如营业执照、法人登记证、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证书、律师事务所执业证书等有效证件的复印件;期刊证、办学许可证、卫生许可证等不能作为申请人身份证明文件。
2. 申请人为国内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护照、户籍证明等有效身份证件的复印件,以及《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或农村土地承包经营合同复印件。
3. 申请人为港澳台或国外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所属地区或国家的登记证件复印件。外国企业在华的办事处、常驻代表机构的登记证复印件不能作为身份证明文件复印件。上述文件是外文的,应当附送中文译文;未附送的,视为未提交该文件。
4. 申请人为港澳台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通行证复印件;申请人为国外自然人且自行办理的,应当提交护照复印件及公安部门颁发的、在有效期(一年以上)内的《外国人永久居留证》、《外国人居留许可》或《外国人居留证》。
(三)委托商标代理机构办理的,应当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
1. 《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内容及权限。
2. 申请人为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应当载明申请人的国籍。
3. 外国人或者外国企业的《商标代理委托书》及与其有关的证明文件的公证、认证手续,按照对等原则办理。
(四)商标图样
每一件商标注册申请应当提交1份商标图样。以颜色组合或者着色图样申请商标注册的,应当提交着色图样;不指定颜色的,应当提交黑白图样。
以自然人名义办理商标注册、转让等申请事宜,除按照有关规定提交《商标注册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外,还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1. 申请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可以以其《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登记的字号作为申请人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也可以以执照上登记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以经营者名义提出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经营者的身份证; ⑵营业执照。
2. 申请人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可以以其承包合同签约人的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签约人身份证 ⑵承包合同。
3. 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可以以其在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中登载的经营者名义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申请时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 ⑴经营者的身份证; ⑵有关行政主管机关颁发的登记文件。
4. 申请人为农村承包经营户的,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的商品和服务范围,应当以其自营的农副产品为限;申请人为除个体工商户或农村承包经营户之外的其他依法获准从事经营活动的自然人的,应当以其在有关登记文件核准的经营范围为限。
温謦提示:(为了您的合法权益,请选择国家认可的商标代理机构代理)
北方知识产权代理机构作为知识产权的交流平台,10年商标代理从业经验,,具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和从业经验,擅长根据客户需求解决商标注册、版权登记、商标驳回复审、商标异议、商标撤销、商标无效案件等问题,致力于提供专业权威的知识产权法律方案。将竭诚为企业走品牌化发展、规模化、规范化经营之路提供专业、诚信、快捷的服务。详情咨询QQ1624575606,Tel:1860050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