铜陵市专利政策
1、对授权的每件中国发明专利,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1万元,其中0.3万元用于一次性缴纳专利年费补助;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专利并获得授权的,给予专利权人一次性资助3万元
2、对企业专利权质押贷款所发生的利息,按利息总额的30%、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
3、对市专利权人与市外专利权人发生专利侵权纠纷,一项专利维权案件胜诉结案后,按通过行政或司法途径产生的专家咨询费、律师代理费、诉讼费、公证费等实际费用的50%,最高20万元给予补助。
义安区专利政策
1、对当年授权的专利给予资助,中国发明专利资助标准为6千元,其中:发明专利通过实质性审查时先资助3千元,授权后再奖励3千元。
2、对获得专利代理等资质的,在我区注册并正常运行一年以上的中介组织给予一次性5万元的资助。专利中介服务机构在我区开展专利代理业务,发明专利年申请量达到300、400件,或发明专利授权超过25件、50件的,分别奖励3万元和5万元。
郊区专利政策
1、对获得发明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每件最多给予资助0.5万元(通过购买服务申报专利的,只兑现授权后的2000元资助),发明专利资助工作分两个阶段开展,即通过实质性审查时先资助3000元,授权后再资助2000元;对获得实用新型专利授权的专利权人,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0.1万元(同一专利权人每年度最多资助6件实用新型专利);对通过专利合作条约(PCT)申请国外专利并获得授权的,每件给予一次性资助专利权人1.5万元(每项最多资助2个国家)。
铜官区专利政策
1、申请的发明专利进入实质性审查时每件资助0.3万元,授权后再资助专利权人0.3万元,对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每件资助专利权人0.1万元。对企事业单位当年发明专利申请量达50件以上,且进入实质性审查比例达到50%以上的,奖励3万元。对中介机构在我区开展专利申请代理业务,当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量达到100件以上或授权量达15件以上的,奖励2万元;当年发明专利申请代理量达到200件以上或授权量达30件以上的,奖励5万元。
枞阳县专利政策
1、发明专利申请前期所需费用在县政府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国外专利(含PCT)、国家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取得专利证书的,每件分别资助1万元、0.6万元;确因申报高新技术企业需要,申报实用新型专利且获得授权并取得专利证书的,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前期所需费用在县政府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中据实列支,不另行奖励。通过国家专利代理人资格考试并领取资格证的,资助0.5万元。
2、企业当年申请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每10件奖励1万元。企业当年获得职务发明的发明专利证书,每5件奖励1万元。以上两项奖励最高均不超过5万元。
铜陵市专利申请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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