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资质标准
1.1企业资产
净资产 5 00 万元以上。
1.2 企业主要人员
(1 )建筑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不少于 3 人。
(2)技 术负责 人具有 5 年 以上从 事工程 施工技 术管理工作经历,具有工程序列中级以上职称或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结构、机械、焊接等专业中级以上职称人员不少于 6 人。
(3 )持 有岗 位证 书的 施工 现场 管理 人员 不少 于 8人, 且施工员、质量员、安全员、材料员、造价员 、资料员等人员齐全。
(4)经 考核或 培训合 格的 焊工、 油漆工 、起重 信号工 等中级工以上技术工人不少于 10 人。
(5)技 术负责 人( 或注册 建造师 )主持 完成过 本类别资质二级以上 标准要求的工程业绩不少于 2 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