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推广主要做些什么?
一、网络品牌营销推广 网络营销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在互联网上建立并推广企业的品牌,知名企业的网下品牌可以在网上得以延伸,一般企业则可以通过互联网快速树立品牌形象,并提升企业整体形象。网络品牌建设是以企业网站建设为基础,通过一系列的推广措施,达到客户和公众对企业的认知和认可。在一定程度上说,网络品牌的价值甚至高于通过网络获得的直接收益。
二、网站营销推广 这是网络营销最基本的职能之一,早在几年前,甚至认为网络营销就是网站推广。相对于其他功能来说,网站推广显得更为迫切和重要,网站所有功能的发挥都要一定的访问量为基础,所以,网站推广是网络营销的核心工作。
主要包括:
1.网络广告投放。在网上投放网站的广告,吸引大众的注意力。 2.专题制作及推广,在网站上发布与专题相关的软文,文章内容与专题完美结合。小编要提醒大家的是,编辑的软文要让客户得到了他想需要的内容,同时了解宣传的内容。 3.企业访谈。用访谈的形式来推广网站,让大众通过一系列的对话,以及主持人提出的一系列的问题进一步的了解网站。 4.频道栏目冠名。我们常在节目结束的时候听到主持人说本栏目由XXX冠名播出。这就是栏目冠名,采用频道栏目冠名的方式可以在观众看得到的地方植入广告,知名度也会得到相应的提升。 5.电子邮件、周刊推送。发送电子邮件及电子周刊,使网络用户有机会了解网站,主动地让用户了解而不是等待用户来发现、了解。三、信息发布推广 网站是一种信息载体,通过网站发布信息是网络营销的主要方法之一,同时,信息发布也是网络营销的基本职能,所以也可以这样理解,无论哪种网络营销方式,结果都是将一定的信息传递给目标人群,包括顾客/潜在顾客、媒体、合作伙伴、竞争者等等。
新京报快讯( 何强)今日(11月11日)从司法部获悉,为了给企业发展提供法治保障,司法部近日发布意见指出,要防止执法部门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据了解,此次司法部出台的《关于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为民营企业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的意见》,主要围绕减轻企业负担、解决企业发展难题、营造公平竞争环境等方面,提出了加快推进相关法律法规立改废释、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创新拓展公共法律服务、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依法治企等4个方面20项具体措施。
确立“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 加快相关法律法规修改制定
注意到,意见对企业在是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等方面遇到的问题,做了明确规定。
意见指出,要重点围绕民营企业在市场准入、产权保护、投融资、公平竞争等方面遇到的困难问题,确立企业“法无禁止即可准入”原则,加快推动修改制定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落实企业的投资主体地位,全面保护企业物权、债权、股权、知识产权等各种类型的财产权。
此外,意见要求要充分保障企业平等获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政府投资资金,有效缓解企业融资难融资贵,实现各类市场主体诉讼地位平等、法律适用平等、法律责任平等,保障企业与其他市场主体公平竞争。通过立法加强政府政务诚信建设,确保政府守约践诺,防止随意违约毁约、“新官不理旧账”等问题。
对于不利于企业发展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意见称要全面清理,在2018年年底前集中清理现行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中有悖于平等保护原则、不利于民营经济发展的,及时予以废止或者调整完善,打破各种各样的“卷帘门”“玻璃门”“旋转门”
意见要求要进一步加强法规规章备案审查,及时纠正有悖于保护经济的法规规章规定,积极为企业发展提供平等法治保障。
防止执法部门对民营企业采取简单粗暴“一刀切”
注意到,对企业合法权益保护问题,意见也作出明确规定。
意见称,对企业和人员的一般违法行为,慎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大限度降低对涉案企业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依法必须采取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必须严格区分个人财产和企业法人财产、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意见要求要公平公正执法,全面推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细化、量化行政处罚标准,坚决摒除随意检查、多重检查、重复处罚等执法歧视行为。
对于文明执法问题,意见称,凡无法律依据的,一律不得开展执法检查,严防执法扰企。切实防止一些部门在执法中对民营企业采取“一刀切”等简单粗暴做法,对民营企业经营中的一般违法行为,要审慎研究、妥善处理,可以通过说服、建议、协商等手段解决的,要以教育为主,不能一味处罚、一罚了事,坚决避免对市场活动的过度干预。
对民营企业投诉举报的“乱执法、随意执法”问题,意见要求必须及时查处,做到有错必究,对有关责任人员依法问责。
今年年底前 率先在司法行政系统取消不必要证明事项
注意到,此次出台的20条措施还要求要推进各地区各部门进一步简政放权、精简审批事项,激发企业经营活力和发展动力。
意见称,要组织做好证明事项清理工作,对民营企业在法律服务网“群众批评——证明事项清理投诉监督”平台反映的问题、提出的批评意见,及时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抓紧取消违法设定的证明事项,切实避免民营企业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不方便等问题,对于普遍性问题,及时通过法定程序从制度上加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