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权转让细节1、在股权转让交易中,转让方为纳税义务人,而受让股权的一方是扣缴义务人,履行代扣代缴税款的义务2、股权交易各方在签订股权转让协议并完成股权转让交易以后至企业变更股权登记之前,负有纳税义务或代扣代缴义务的转让方或受让方,应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理纳税(扣缴)申报,并持税务机关开具的股权转让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完税凭证或免税、不征税证明,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3、股权交易各方已签订股权转让协议,但未完成股权转让交易的,企业在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申请股权变更登记时,应填写《个人股东变动情况报告表》并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
应当禁止的股权转让行为:《公司法》规定,股份公司的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一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经理等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在任职期间内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二十五。投资人在受让非上市股份公司股权时,必须对拟出让股权的相关情况了解清楚
股权转让形式: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的方式有两种:一是股东将股权转让给其它现有的股东,即公司内部的股权转让;二是股东将其股权转让给现有股东以外的其它投资者,即公司外部的股权转让。这两种形式在条件和程序上存在一定差异。
股权转让后及时办理股权变更1、 股权转让完成后,目标公司应当注销原股东的出资证明书,并新加入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并需要修改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中有关股东的姓名、住处、出资额等。2、 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股东的,应当自股东发生变动之日起30日内至工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需要强调的是,变更登记的同时应提交新股东的法人资格证明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及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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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珠宝:
星光珠宝创立于1999年,是中国领先的连锁珠宝零售企业,多品牌集中专门的典范。主要经营黄金、铂金、钻石、翡翠玉石等各类珠宝首饰,现有员工1000余名,注册资本金1.56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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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光珠宝模式:
公司率先在国内珠宝行业采取多品牌集中专卖的模式,它有别于“单一专卖”所缺乏的“多品牌、多档次、多品类规格”的选择空间不足,更有较之“商场专区”更专业的服务,充分满足消费者一站式的购物需求,予其前所未有的珠宝时尚购物体验。这种商业模式开辟了珠宝销售第三种渠道,被《中国黄金报》誉为“星光模式”。
经营品牌:
公司以自营门店为基础,以自有品牌为特色,同时经销国内外珠宝品牌。经营品牌有:周大福、谢瑞麟、周生生、老凤祥、老庙等国内龙头上市公司品牌,自有品牌有:钻至尊、DLD、玉润天和、SEON等。
发展状况:
2004年开始连锁发展,目前拥有大型珠宝商城16家及若干商场直营专柜,2010年成立股份公司,2016年挂牌新三板,2017年启动IPO辅导,拟于2019年在主板申报上市
星光主板股份有限公司将在2019年上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