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上个世纪九十年代高新技术产业发展的开始,我国就设立了“规矩”,而恰恰是有了这“规矩”,我们才看到今天的高新技术产业有了这般高速发展的成效。
一、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政策发展历程
1991年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发 [1991] 12号)
1996年
《关于国家高新技术开发区外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有关执行规定的通知》(国科发火字 [1996]018号)
1999年
《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条件和办法》(国科发火字 [2000] 324号)
2008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2008〕172号)
2016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国科发文〔2016〕195号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文 [2016] 32号)
政策的修订,既符合了我国的国情,又顺应了时代和形势的发展,那么这一次,又将会出现哪些新的评审规定呢?
二、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新规定
预计从2020年开始,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评审将进一步从严把控,其主要体现在:
1. 认定评审科技创新事项发生时间以申报前三年为主。企业申报高企当年申请或转让的专利、认定的研发机构、签订的产学研合作协议等将不予采纳。
2.企业研究开发费用必须“三表一致”。即企业年度所得税纳税申报表(A104000期间费用明细表)、企业财务报表、研发投入专项审计报告中的企业研发费用数据要求一致,往年通过出具《研发费用数据不一致说明》的做法将不予认可。
3.规上工业企业享受高企政策奖励与企业是否填报工业直报系统B203企业研发投入挂钩。
备注:上述内容仅限参考,具体请以政府相关文件为准。
三、
1.准备在2020年认定(复审)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的,请检查相关知识产权申请(转让)审批进度,最好能在2019年12月31日之前完成。
2.(一)企业申报数据与统计部门一致性审核;(二)企业申报研发费用与申报税务部门研发费用一致性审核;(三)企业纳税信用等级核实;(四)企业填报国家科技统计报表规范性审核;(五)企业诚信情况审核。而2020年高新认定对数据也一样要求严格。因此,企业除了要注意企业研究开发费用“三表一致”,还要注重报表的规范性。建议企业从现在开始严格检查各类数据报表,避免在填报报表时出现数据不统一的现象。
3.注意:发明专利的一般周期在2年左右,甚至更久;实用新型专利从申请到拿证在7-14个月左右的时间;软件著作权从登记到拿证在2-3个月左右的时间。发明专利的得分高于实用新型专利或软件著作权,如能够申报发明的,尽量申请发明专利。
4.根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高新技术企业评审实行打分制,其中核心自主知识产权是首要指标,所占分值高达30分。且不再只是数量多就能拿高分的局面了,现在保证有数量的同时还要体现有质量的存在,这个质量表现在知识产权类型、与产品的相关度和技术先进性等方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