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消防公司小编为你讲解什么是自动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
自动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宜喷洒低倍数泡沫混合液。
消防泡沫炮的设计射程和设计流量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消防泡沫炮的设计射程应符合消防炮布置的要求。室内布置消防泡沫炮的射程按本规程表4.2.5计算;室外布置消防泡沫炮的射程按本规程表4.2.5的90%计算;
2 当消防泡沫炮的设计工作压力与产品的额定工作压力不同时,应在产品规定的工作压力范围内选用;
3 在设计工作压力下,消防泡沫炮的设计射程按本规程式(5.5.1-1)进行计算确定;
4 当上述计算的消防泡沫炮设计射程不能满足消防泡沫炮布置的要求时,应调整原设计的消防泡沫炮的数量、布置位置或规格型号,直至达到要求为止;
5 在设计工作压力下,消防泡沫炮的流量按本规程式(5.5.1-2)计算确定;
6 自动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持续喷射泡沫的时间不应小于10min。
室外配置的消防泡沫炮其额定流量不宜小于48L/s。
扑救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火灾及甲、乙、丙类液体、油品码头火灾等的泡沫混合液的连续供给时间和供给强度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标准的规定。
消防泡沫炮灭火面积的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
1 甲、乙、丙类液体储罐区的灭火面积应按实际保护储罐中最大一个储罐横截面积计算。泡沫混合液的供给量应按2门消防泡沫炮计算;
2 甲、乙、丙类液体、油品装卸码头火灾的灭火面积应按油轮设计船型中最大油轮的面积计算;
3 飞机库的灭火面积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飞机库设计防火规范》GB 50284的规定;
4 其他场所的灭火面积应按照国家现行相关标准或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供给消防泡沫炮的水质应符合设计所用泡沫液的要求。
泡沫混合液设计总流量应为系统中需要同时开启的消防泡沫炮设计流量的总和,且不应小于灭火面积与供给强度的乘积。混合比的范围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规定,计算中应取规定范围的平均值。泡沫液设计总量应为计算总量的1.2倍。
泡沫液的储存温度应为0°~40℃,且宜储存在通风干燥的房间或敞棚内。
自动消防泡沫炮灭火系统的设计除了满足本规程外,还应满足现行国家标准《低倍数泡沫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151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