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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0月第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实施情况的报告指出,一些地区特别是重金属矿区周边耕地内源性重金属污染问题突出,社会反映强烈,如湖南省花垣县血铅事件、江西省九江市镉米事件、河南省新乡市镉麦事件。
镉是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和世界卫生组织(WHO)公布的对人体毒性最强的3种重金属之一(铅、镉、汞),2014年《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公报》,中国耕地土壤点位超标率为19.4%。镉是点位超标率最高的污染物。
从国际管控惯例,以及我国重金属镉污染现状来看,我国的镉污染问题较为突出,
土壤,是污染物经大气、水污染途径排放的最终承载,特别是被污染的农地,又是入口粮食的前端载体。近几年备受社会和媒体关注的多起“镉大米”和“镉小麦”事件,更是暴露了我国土壤镉污染的现状。
重金属镉的污染问题,从梭子蟹这一对镉有较强的富集作用的海洋生物监测物来看,在海洋中同样表现突出。2018年,环保组织发现电商平台的海产品梭子蟹蟹黄存在严重的重金属镉超标问题,8个样品全部超标。之后某电商自查反馈结果也证明了这一问题,其自查全平台34批次梭子蟹镉含量,65%样品以上不合格。
2019年1月1日,千呼万唤的《土壤污染防治法》开始实施。它明确了保障公众健康的目的,为环境治理从质量管理走向风险管控提供法律依据。
是谁造成了我们的大米、小麦以及海产品梭子蟹的镉超标?是排放镉污染物的污染源。
只要有含镉污染物的排放,公众健康就处于镉风险之中,工业、矿业等污染源排放到自然环境中的重金属量越大,公众健康所面临的风险也就越大。
镉污染的治理迫切需要从源头管控,镉污染源需要被纳入重点监控。目前国控污染源只标注重金属类的公示方式,不能满足公众对涉镉污染源监督的需求,不能适应我国镉污染问题严峻的现状,这些涉镉排放的企业名单没有被公开,排放量、排放途径也没有被公开。
如果污染源头不能有效监管和监督,后续污染治理的问题就没有穷尽。
从公众参与阻镉行动的角度,我们建议环境部建立健全全国涉镉排放企业的名单,从国家重点名单到各省各市重点名单,让每一个涉镉污染源得到公众的监督,同时公开其排放量、排放途径,便于公众参与监督,也便于政府部门有针对性的监管,控制镉污染对公众健康的影响风险。
(编辑:Wend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