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红线区:划分区域界桩安装埋设方式
生态红线区:划分区域界桩安装埋设方式
生态红线区:划分区域界桩安装埋设方式
陕西:今年全面完成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
4月3日,陕西省政府办公厅发布陕西省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组织开展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整治。2019年,制订《陕西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方案》,全面完成秦岭北麓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试点工作,开展青山区域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各市加快完善本行政区域的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方案。2020年底前,完成全省生态保护红线勘界定标工作。将生态保护红线落到地块,明确生态系统类型、主要生态功能,形成生态保护红线全省“一张图”。
组织开展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整治
陕西省青山保卫战行动方案指出,在巩固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专项整治成果的基础上,坚持以西安为重点,秦岭其他5市全覆盖的原则,彻底完成专项整治后续工作,突出抓好“五乱”问题整治。积极稳妥推进已拆除别墅覆土植绿还耕,抓紧完善土地回收和其他项目手续。组织开展秦岭区域“五乱”问题整治。秦岭6市要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夯实县(市、区)政府属地责任,建立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治工作台账,实行问题销号管理,切实做到责任明确、监管到位、查处有力、收到实效。
着力解决乱搭乱建问题,严肃查处未批先建、非法占地、批小建大等各类违规建设,严肃查处违规供地、批建分离、擅自改变土地用途等行为,严禁在禁止开发区、限制开发区进行各类房地产项目开发、新建(扩建)宗教活动场所等;着力解决乱砍乱伐问题,严肃查处侵占林地、毁林毁草、破坏植被、乱挖野生植物等违法行为,规范木材及其制品运输经营活动;着力解决乱采乱挖问题,严厉打击非法采矿、越界采矿和破坏性采矿等活动,严肃查处在河道、自然保护区、饮用水水源保护地等区域非法采砂、取石、取土、开垦等行为,严禁在禁止开发区和限制开发区新批采矿权和探矿权;着力解决乱排乱放问题,夯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完善城乡生活污水、垃圾处理设施,坚决防止违法占地堆放沙土弃渣、畜禽养殖粪便露天堆放等现象;着力解决乱捕乱猎问题,严厉打击非法猎捕、杀害、贩运野生动物及非法销售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等犯罪行为,加强对涉及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加工利用的餐饮、酒店等场所的管理。
全面排查各类旅游项目及其配套设施,整治未批先建、以旅游名义实施的其他开发项目等问题,指导景区(景点)完善环境保护基础设施,对已建成旅游景区(景点)进行规范管理。对秦岭禁止开发区内的农家乐(民宿)依法拆除、恢复生态;对限制开发区和适度开发区内的农家乐(民宿),完善相关经营手续,并对旅游服务等级进行复核。强化属地管理,建立农家乐(民宿)长效管理机制。
各市县区政府对辖区青山保卫战负总责
各市、县、区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青山保卫战负总责,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各市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青山保卫战的责任主体,县级政府是实施主体。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分管领域的青山保卫战工作负领导和监管责任。相关部门对职责范围内的青山保卫战工作负领导责任。各市要结合实际制订本行政区青山保卫战具体实施方案,确定目标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建立完善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齐抓共管的青山保卫战工作机制,确保青山保卫战各项任务按期完成。
将青山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省污染防治攻坚战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内容,对各市政府及省级各相关部门工作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和督察。坚持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问责、终身追责的原则,对监管不力、责任落实不到位,以及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单位和个人,依法依规追责问责。推进自然资源负债表编制工作,严格执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