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的范畴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企业知识产权情况采用分类评价方式,其中:发明专利(含国防专利)、植物新品种、国家级农作物品种、国家新药、国家一级中药保护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有权等按Ⅰ类评价;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不含商标)按Ⅱ类评价。与Ⅰ类知识产权来说,Ⅱ类知识产权的含金量小,所以落实到评分机制上就是得分少,且只能使用一次。
知识产权的要求
(1)所属权人
知识产权权属人应为申请企业。另外,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及高新技术企业资格存续期内,知识产权有多个权属人时,只能由一个权属人在申请时使用。
有些企业,专利等知识产权的所有权人是发明人、工程师或者企业法人企业老板等,这种情况必须要把专利转让、授权给企业本身,才有效。
(2)获得地点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所指的知识产权须在中国境内授权或审批审定(由中国知识产权局颁发授权的),并在中国法律的有效保护期内。
不支持通过享有五年以上的全球范围内独占许可权利的方式取得知识产权。不支持在外国或者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
(3)获得时间
高企认定对知识产权的时间限制条件企业所用的知识产权必须是申报当年的的近三年获得的,如:2019年申报高企的话,必须是16, 17, 18这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
申请认定时专利的有效性以企业申请认定前获得授权证书或授权通知书并能提供缴费收据为准。因此企业在准备高新知识产权的过程中一定要注意和关注知识产权审批和授权时间,合理规划,提前申请
(4)获得方式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中对知识产权的获得方式有明确的要求,必须是企业通过自主研发、受让、受赠、并购等方式,获得对其主要产品(服务)在技术上发挥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识产权的所有权。
(5)相关性
高新认定中的知识产权是企业的核心知识产权,需要跟企业的主营业务密切相关,是企业的核心收入来源。
(6)数量
想要在知识产权相关评价指标中获得高分,企业需要在申请认定前,确保自主知识产权的数量 I类≥1个(7-8分)或Ⅱ类≥5个(5-6分)。
但是为了提高科技成果转化的被认可度,科技成果的证明材料用专利证书显得更为有利。而高企一般情况下审核的是企业前三年的材料。由此计算:每年不低于5个科技成果转化,即15-18个专利,相对是保险的。
知识产权的加分项
企业参与编制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检测方法、技术规范的情况(此项为加分项,加分后“知识产权”总分不超过30分。相关标准、方法和规范须经国家有关部门认证认可。
高企认定中对知识产权的其他要求
对于自有知识产权不充足,准备购买专利的企业则需要注意以下3点:
a该专利有效,并且具备一定较高的技术的先进程度,最好不是外观专利;
b该专利能与科研立项挂钩,属于某科研立项的研究成果;
c该专利能够在实际产品中体现出来,并且该产品具有较高比例的销售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