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信息产品设计者在设计电子信息产品时,应当符合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或元素控制国标准或行业标准,在工艺要求的前提下,采用、低毒、低害、易于降解、便于回收利用的方案.
子信息产品的环境保护使用期限由电子信息产品的生产者或自行定。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或应当在其生产或进口的电子信息产品上标注环境保护使用期限,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
生产者应当逐步减少并淘汰产品中、汞、镉、六价铬、聚合溴化联苯(PBB)、聚合溴化联苯(PBDE)及其它有害物质的含量;对于不能淘汰的,其有害物质含量不得过标准的有关规定。
电子信息产品污染控制点管理目录
电子信息产品有害物质控制纳入3C管理
电子信息产品生产者、应当对其投放市场的电子信息产品中含有的、有害物质或元素进行标注,标明、有害物质或元素的名称、含量、所在部件及其可否回收利用等;由于产品体积或功能的限制不能在产品上标注的,应当在产品说明书中注明。(标注标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