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烘炉前,将炉顶吊挂砖上的木楔全部除去,紧好螺栓;测温系统、燃烧系统和机电系统等设备,应安装、调试正常,具备投产条件后方可烘炉;烘炉达到使用温度后,炉顶吊挂砖用的吊挂螺栓,应再紧一遍并均匀受力。
在衬体烘烤时,最好用煤气、柴油或电热等,这些热源容易控制,使用方便,能保证烘烤质量;采用木柴或者煤作燃料,应精心操作,严防熄火或者过热,损毁衬体;衬体温度应当均匀、稳定,同时应根据烘烤情况,随时调整烘烤制度,以保证烘烤质量。
在窑炉和热工设备上,采用不定型耐火材料作衬体,经过烘烤达到使用温度后,即可使用。假如烘烤后不使用,则应缓慢自然降温,不得鼓冷风;若要使用时,不能开大火猛烧,应以25~35℃/h的升温速度逐步加热到使用温度,方可使用。
在使用过程中,不定型耐火浇注料衬体不得淋水,如有局部损坏,可用同材质料进行挖补;若停炉时,应自然降温。重新开炉时,其升温速度一般为150℃/h,最高不得超过250℃/h。当停、开炉不当时,易使衬体产生裂缝或者剥落,降低其使用寿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