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分为甲级和乙级两个等级。甲级资质单位可以在全国范围内从事绝密级、机密级和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乙级资质单位可以在注册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行政区域内从事机密级、秘密级信息系统集成业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种类包括:系统集成、系统咨询、软件开发、综合布线、安防监控、屏蔽室建设、运行维护、数据恢复、工程监理,以及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审查批准的其他业务。
涉密信息系统集成资质申请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2:依法成立3年以上,有良好的诚信记录;
3: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4:无境外(含香港、澳门、台湾)投资,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5:取得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有关资质,具有承担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相关能力;
申请单位应当具备以下保密条件:
1:保密制度完善;
2:保密组织健全,有专业机构或者人员负责保密工作。
3:用于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的场所、设施、设备符合国家保密规定和标准。
4:从事涉密信息系统集成业务人员的审查、考核手续完备;
5: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