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关于2019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干货了解
1、申报主体
在高新区辖区内注册的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区内驻济高校、科研机构,以及在高新区辖区内有经常居所的个人。资助专利涉及多个权利人(申请人)的,仅资助第一专利权人(申请人),且授权日(申请日)地址在高新区辖区内。
资助与奖励标准
(一)国内授权发明专利,给予3000元/件资助。
(二)国外授权发明专利,每个国家资助2万元/件,对同一发明创造在多个国家获得发明专利权的,最多资助5个国家。
(三)通过PCT途径申请发明专利并进入国家阶段的,单位申请资助1万元/件,个人申请资助4000元/件。
(四)企事业单位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发明专利自申请之日起满3年(4—6年),最高给予500元/件资助;满6年(7—9年),最高给予1000元/件资助;满9年(10—12年),最高给予2000元/件资助;满12年(13—20年),最高给予6000元/件资助。
(五)对投保的职务发明专利最高资助2000元/件,同一单位每年资助总额不超过2万元。
(六)对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给予30万元/家资助,对新确定为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给予15万元/家资助;同一单位在同一申报年度获得国家优势、示范企业的,按最高额度资助一次,不重复资助。
(七)对新通过国家知识产权管理规范标准认证的企事业单位给予最高10万元/家资助。
(八)对获得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的,分别给予最高100万元/项、20万元/项的奖励。
2、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目录(按后附的申报材料逐项列出)
(二)承诺书
(三)各类资助申报表及相关证明材料
1.《济南市国内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发明专利证书扉页扫描件;
2.《济南市国外发明专利授权资助申报表》,专利授权公开文件或专利证书扫描件;
3.《济南市PCT发明专利申请资助申报表》,进入国家阶段后相关国家出具的专利受理通知书或者进入具体国家的公开文本扫描件;
4.《济南市有效发明专利年费资助申报表》,发明专利证书扉页扫描件,维持本年度专利有效的年费缴费收据扫描件。
5.《济南市专利保险资助申报表》,投保专利证书,维持本年度专利有效的年费缴费收据扫描件,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单、保费发票扫描件;
6.《国家知识产权优势示范企业及知识产权贯标认证资助申报表》;申报贯标认证资助的,提供《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证书扫描件。
7.《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奖励申报表》,中国专利金奖、中国外观设计金奖获奖证书扫描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