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收废甲醇处理范围:
1、经营各类废油:废机油、废液压油、废重油、废导热油、废柴油、废清洗油、废白矿油、废变压器油、废植物油、油库废油及各种库存、积压、过期、变质、乳化油品等各类废油。
2、各种化工溶剂:苯类、酮类、脂类、醇类、树脂、油漆、交水等工厂各种过期变质化工溶剂。
回收废甲醇的应用是制造涂料、电极、沥青焦、炭黑、木材防腐油和杀虫剂等的原料, 主要用于提取粗蒽、苊、芴、菲、咔唑等化工原料规范废矿物油回收利用、处置行为,防治废矿物油对环境的污染,保护环境,保障人体健康,制定本标准。本标准规定了废矿物油收集、运输、贮存、利用和处置过程中的污染控制技术及环境管理要求。本标准适用于废矿物油收集、贮存、运输、利用和处置过程的污染控制,可用于指导废矿物油经营单位建厂选址、工程建设以及建成后工程运营的污染控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