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消防验收,是针对政府部门、易燃易爆场所、变配电等比较重要,危险性较大的场所,所出具的消防验收手续。
2,消防备案,是针对一般工程,或者不是特别重要的、非易燃易爆场所、人员密集场所,所出具的消防验收手续,不是所有消防备案工程都进行检查,有一定的抽查概率。
只有验收合格才能备案。

申报材料:
(一)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二)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三)消防产品质量合格证明文件;
(四)有防火性能要求的建筑构件、建筑材料、室内装修装饰材料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证明文件、出厂合格证;
(五)消防设施、电气防火技术检测合格证明文件;
(六)施工、工程监理、检测单位的合法身份证明和资质等级证明文件;
(七)建设单位的授权委托书和受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八)其他依法需要提供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