泡沫喷头是产生和喷射空气泡沫的灭火设备,泡沫混合液经管道输送到泡沫喷头,在泡沫喷头出口处吸入空气,形成空气泡沫,喷洒在被保护的危险区内,达到灭火的目的,主要用于低倍数泡沫喷淋系统。
2、灭火原理
当具有一定压力的泡沫混合液流经泡沫喷头的内腔时,由于节流,使流速增大,压力减小,形成负压,吸入空气,经喷头内的击散作用,形成一定倍数的空气泡沫灭火。
3、技术特点
用喷头喷洒泡沫的固定式灭火系统称为泡沫喷淋系统。
(1)泡沫喷淋灭火系统适用于甲、乙、丙类液体可能泄漏和消防设施不足的场所。泡沫喷淋系统除能起到灭火作用外,还能起到:
①对保护物体有冷却作用;
②对着火以外的其他设施有降低热辐射作用;
③对流散到地面的液体初期火灾起扑灭和控制作用。泡沫喷淋灭火系统不适于深度超过25mm的水溶性液体。
(2)泡沫喷淋系统一般分吸人空气型(简称吸气型)和非吸人空气型(简称非吸气型)。当采用吸气型泡沫喷头时,应采用蛋白泡沫液YE、氛蛋白泡沫液YEF、水成膜泡沫液YEQ或氟蛋白抗溶性泡沫液YEDF6等,当采用非吸气型泡沫喷头时,必须采用水成膜泡沫液。
(3)当采用蛋白泡沫液或氛蛋白泡沫液保护非水溶性甲、乙、丙类液体时,其泡沫混合液供给强度不应小于SL/( min·mZ),连续供给时间不应小于10min。泡沫喷淋供给强度以及连续供给时间也是依据国内试验,结合国外有关标准的规定制订的。
(4)泡沫喷淋系统应设自动报警装置。系统宜采用自动控制方式,但必须设有手动控制装置。设置泡沫喷淋系统是为了能及时、有效地、扑救或控制初期火灾,避免火灾蔓延扩大。但是,自动控制并非完全随人们的意愿,也有失灵的时候,这就需要设有手动辅助控制装置。